执行小课堂——人民法院执行知识问答(二)
作者:高柏 发布时间:2016-05-12 16:43:30
问: 审判程序和执行执行程序之间的联系是怎样的?
答:(一)民事审判程序是确认民事权利义务的程序,而民事执行程序是实现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程序;
(二)民事审判程序新作出的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法律之书是引起民事执行程序的一个依据,仲裁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刑事判决、裁定中有关财产的部分均是民事执行的依据;
(三)民事执行程序并非是民事审判程序的继续,执行程序具有相对独立性,如果当事人按照判决书、裁定书履行自己的义务的话就不会有执行的问题。
问: 在选择管辖方面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答: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当事人向两个以上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执行的,执行管辖和民事案件的管辖一样,都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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