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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安县人民法院四项措施保护儿童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6-06-01 16:22:04


    一是扎实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安排富有审判经验的业务骨干,到城区和乡镇学校送法进校园,提高少年儿童的法律意识、规则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针对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校园安全隐患,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整改司法建议并跟踪落实,提高学校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二是开辟儿童权益保护绿色通道。通过12368平台设立儿童维权热线,采取电话预约立案,上门服务;对经济特别困难的,诉讼费实行减、免、缓;对行动不便的,实行巡回开庭,深入其家中办案,方便诉讼;开通“司法便民服务车”,优先服务少年儿童。

    三是加强调解,力求“案结事了”。对于涉及家庭子女之间纠纷以及离婚、赡养、扶养等涉及儿童权益的案件,把调解工作贯彻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充分发挥调解功能,缓和双方的对立情绪,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加大对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减少由于司法介入对少年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的影响。

    四是审执兼顾,确保权益实现。高度关注进入执行程序的儿童权益案件,对于此类案件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执行。严厉打击涉及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拐卖、猥亵儿童等刑事犯罪,坚决依法从严、从重惩处。依法监督、支持行政机关的儿童维权工作。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引领全社会形成关爱、呵护儿童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孙景文    

文章出处:依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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