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庭审直播 民意沟通 党建工作 法治中国行

 

执行小课堂——人民法院执行知识问答(五)

  发布时间:2016-08-03 15:14:36


   问:我国法律法规对终结执行是怎样规定的?

   答: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