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耄耋之年无人养,情、法、理中唤亲情

  发布时间:2016-08-15 17:58:43


2016年8月,家住依安县红星乡的吴某来到红星法庭,哭诉着早年老伴去世,子女不但不侍候老人,还不给赡养费的辛酸往事。老人如今年纪已大,身体越加不如从前,现既没有劳动能力,也没有经济来源,无奈之下,只得求助法庭来讨公道。

法庭庭长付春红耐心倾听完老人叙述后,见老人年事已高,表达能力差,不能在法律规定的程序内行使自己的权利,立即决定启动诉讼服务绿色通道。与法院院长联系,说明情况,为老人减免诉讼费;与司法局联系,帮助老人申请法律援助。司法局当即派出经验丰富的法律工作者来到法庭,与老人和办案法官当天前往老人所在的村屯,实地走访调查,并找到老人的子女,与其进行了长达2小时的耐心调解工作,办案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社会道德出发,讲述孝敬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从法律角度出发,赡养老人是《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规定的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以及不尽义务的法律后果等。通过深入浅出的讲解,老人子女终于认识到了错误,均同意为老人拿赡养费,并在小儿子家安享晚年。

最终,耄耋老人吴某在宽容、和谐的氛围下,与子女达成了赡养协议,吴某的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愿望终于在办案法官和司法局工作人员情、法、理的感召下实现了。

责任编辑:孙景文    

文章出处:依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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