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好裁判文书网络公开,依安县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文件精神和上级院相关规定,从2015年开始对所有应依法公开的裁判文书。截至目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裁判文书,刑事461件,民事1789件,行政16件,执行564件。
一是严格公开程序。我院的裁判文书上网,采取用从华宇数字法院中提取标记的生效裁判文书,对在标记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对于标记后,不符合上网条件,被撤销的文书,应及时上报网审管办进行审批,在文书包发回后,认真核对标记的裁判文书,对不合格的文书予以返回。我院对对于上诉案件和未生效的应上网的裁判文书每月进行统计、标注,生效后及时上网。
二是严守公开规定。对于裁判文书上网的规定。我院对生效的裁判文书全部进行了上网,及国家秘密、未成年人的除外,对于刑事被告人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对被告人采取了隐名处理,对被害人、证人也进行了隐名,对于涉及离婚、抚养、收养的案件,也采取了隐名处理。
三是统一法律尺度,实现法律的相对公平。对一些典型的、具有代表性的案件,我院定期开展典型性案例探讨,形成对未来类型纠纷案件进行法律适用的统一尺度,尽量减少同类案件判决结果的差异。
四是为裁判文书上网制定相关适合条例和细则,使文书上网工作有据可依,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五是加大上网工作力度,增强责任意识,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考核,提高各业务庭上网积极性。加强与审管办(网管办)的沟通,实现上网文书数据统一。
目前,依安法院裁判文书实现了百分之百网络公开,方便了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对裁判文书的查阅,有力推进了全院司法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