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商海燕,市中院执行局副局长黄克,县法院院长孙宏斌,县检察院检察长韦晓波,县法院执行局局长朱红杰出席会议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商海燕同志作重要讲话
会议由依安县人民法院院长孙宏斌主持
依安县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召开
政法委书记商海燕同志做重要讲话
10月13日,依安县政法委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和省委政法委关于综合治理“执行难”的相关要求,充分发挥执行联动协助单位的职能作用,促进“执行难”问题有效解决,在依安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县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商海燕,市中院执行局副局长黄克,县法院院长孙宏斌,县检察院检察长韦晓波,县法院执行局局长朱红杰出席会议。会议由依安县人民法院院长孙宏斌主持。
会上,商书记就全县执行联席工作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执行难”是较为复杂的社会问题,其成因有社会意识、社会文化和社会管理等诸多因素组成。因此,仅凭法院一家是难以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只有举全社会之力,发挥各社会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履行法定义务和管理职责,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共同构建诚信社会、和谐社会和法治社会。
商书记强调:按照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法院的部署和要求,我县司法机关和相关单位要切实把执行指挥中心和执行信息化建设放到政法全局工作的高度来谋划部署,用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和执行信息化手段来解决“执行难”的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树立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司法权威。
商书记要求:要落实联动职责,保障我县“执行难”问题得到根本解决。一是要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在加强法治社会建设的新形势下,要结合执行指挥中心和执行信息化建设的具体要求,继续完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发挥各部门管理职能作用,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二是要加快执行惩戒系统建设。进一步发挥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作用,对到期不履行清偿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县法院将及时向政府诚信部门,以及发改、公安、工商、金融、国土、产权处、建设、税务等部门发送失信名单信息,使其在相关征信系统降低信用等级,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实行全方位打压。三是要严格责任追究。对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拒绝或者妨碍法院调查取证、拒不协助查询、冻结或者划拨存款,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移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等行为的,要严格依法追究责任,在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罚的同时,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商书记讲话后,依安县人民法院院长孙宏斌表示,县法院将迅速传达并落实商书记重要讲话和此次会议精神。一是认清形势,增强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开展执行案款清理工作,确保责任兑现;二是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破解执行难题;三是强化执行信息化建设成果应用,发挥执行联动威慑机制的积极作用,穷尽执行措施,提高执行效率,形成执行新常态;三是强化宣传工作,让人民群众理解和支持法院执行工作,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关注执行工作、重视司法执行的良好氛围。孙宏斌院长代表县法院承诺,将努力按照各级政法委和上级法院要求,在两到三年时间解决执行难问题,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