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庭审直播 民意沟通 党建工作 法治中国行

 

依安法院公正司法 高效便民

  发布时间:2016-11-10 08:37:12


    近日,依安县人民法院依龙法庭接待了一宗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原告王某家住依安县依龙镇德玉村,被告邢某家住林甸县胜利乡,被告雇佣原告为其管理被告所有的位于林甸县的草原,一直未给付原告工资,原告无奈到法庭起诉,咨询立案事宜。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原告所述案件依照被告住所地管辖原则应到林甸县人民法院起诉,但原告称其年龄较大,很少外出,也不怎么识字,现在身体还有病,并且家里有病人需要照顾,到外地起诉实在太困难,希望依龙法庭能给予帮助。面对这位老人的无助和渴求,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困难,也考虑到农民工的辛劳和讨要工资的困难现状,依龙法庭决定立即给原告立案,并且立即送达。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被告人应诉,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便可以依据应诉管辖的原则办理此案。办完立案手续,依龙法庭工作人员立即开车前往林甸县胜利乡给被告邢某送达,由于被告邢某没在家,在其经营的草原上,几经周折,最终大约晚上七点钟左右在被告邢某的草原上找到了邢某,邢某对该案件的管辖权没有提出异议,对拖欠原告工资一事也认可,但称他也是因为遇到经济困难,才会这么长时间没有给原告结工资,通过法庭工作人员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说,最终被告邢某在朋友家借了15000元给付了原告,邢某对法庭便民利民的举措也表示非常理解,同时也很受感动。

    便民利民体现的不仅是一种工作态度,更是一种对当事人的情怀。

责任编辑:孙景文    

文章出处:依安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