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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安法院执行局开展元旦春节期间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

  发布时间:2017-01-16 13:59:24


按照20161230日市中院紧急通知的要求,依安法院执行局于2017138时召开紧急会议,会上认真学习通知的要求,并进行部署。会后及时向院党组汇报,院党组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制定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涉民生集中执行行动的部署、结合市中院“保民生促发展解决执行难”专项执行方案的具体任务、最高人民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要求、省高院石时态院长在今年928日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执行工作四最要求为指导思想。

二、目标任务

本次“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的目标任务是:以涉民生、涉金融、涉企业、涉发展环境的未执结案件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以市中院专项执行行动方案确定的几类案件为核心,在全县辖区内开展专项执行行动,开展执行专项会战,为实现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奠定良好基础。

三、时间步骤

为配合全市工作流程节点,本次“保民生促发展解决执行难专项执行行动”从201713日开始至2017127日(除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13日):动员部署

根据市中院要求召开专项执行动员会议,执行局长亲自对专项执行行动进行总体部署,对行动细节进行具体安排,并按照要求上报市中院。

第二阶段(14日至6日):排查摸底

对列入集中执行行动范围的案件,进行拉网式排查。目前我院已查出拟限期履行法定义务案件7件,其中劳务合同纠纷1件、婚姻家庭1件、人格权纠纷2件、侵权责任纠纷3件;拟采取强制措施案件5件,其中买卖合同纠纷1件、人格权纠纷2件、借款合同纠纷2件。并将摸底排查情况按照要求登记、列表已上报中院,对列入范围的案件初步进行被执行财产四查,实施集中查控。

第三阶段(17日至115日):组织实施

配合全市统一开展涉民生集中执行专项会战,利用一周时间,本院党组成员、分管院长和执行局长亲自参与,执行局干警全员参加,采取假日不休、早晚加班等执行措施,抽调精干执行力量,以涉民生、涉金融、涉企业、涉发展环境执行案件为重点,以重拳打击拒执违法犯罪为手段,加大财产查控、失信惩戒、追究刑事责任的力度,打一场专项执行歼灭战。

第四阶段(116日至27日):行动总结

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梳理与反思,总结经验与不足,汇总成材料备查,为以后的执行工作提供参考。

四、方法措施

1、拓宽被执行财产发现渠道

严格落实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及时向被执行人发送财产报告令,明确财产报告范围、时间及拒绝报告和虚假报告的法律后果,对拒不申报或经核查申报不实的被执行人依法予以制裁;探索悬赏举报、委托审计调查等制度,最大限度发现被执行财产;对负有法律义务的协助执行人不履行协助义务的,依法依规采取有效制裁措施;要及时通过“总对总”、“点对点”等网络查控系统,积极借助协助部门的协助配合以及执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资源优势,集中、快速、高效进行被执行财产查控,处置被执行人财产。

2、加大惩戒力度

于元旦后发布敦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的公告,限期被执行人到执行法院履行生效裁判义务。逾期不履行者,将视情节采取拘留、罚款、移送公安和追究拒执罪等强制和制裁措施。对恶意欠债不还的“老赖”,积极采取法律允许的一切手段,用好联合信用惩戒、罚款、拘留、限制出境等强制执行措施,促使其履行法定义务。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乘飞机高铁出行、住高档宾馆和因私出境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全方位限制。

3、坚决打击拒执犯罪

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规避抗拒执行构成犯罪的,与公安、检查机关积极配合,及时搜集证据、及时移送,形成对抗拒执行人的刑罚威慑;运用好打击拒执犯罪公诉、自诉两种模式。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建议申请人通过自诉方式追究被执行人刑事责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组织领导

为保证本次专项行动顺利推进,我院成立了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行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孙宏斌任组长,常务副院长李明春、执行局局长朱洪杰任副组长,成员为执行局全体干警。要充分认识开展执行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要从解决执行难、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公平正义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本次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积极的姿态、坚定的信心、有力的措施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本次行动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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