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安法院副院长李明春开庭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依安法院副院长李明春与新兴法庭庭长王凌松开庭前查看案卷材料
随着司法改革的继续推进,院、庭长带头办案,亲自开庭审理案件,亲自参与讨论案件成为新常态。依安法院院、庭长回归法官身份,由“办公桌”走向“审判台”,深入审判的第一线,充分发挥优质审判资源,依安法院正在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改革。
2017年6月6日,依安县人民法院新兴法庭依法开庭审理原告谷某某与被告刘某某、徐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以及原告刘某某与被告刘某某、徐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两起案件,但是与以往不同的是,依安法院副院长李明春身穿法袍担任审判长,同时与新兴法庭庭长王凌松、人民陪审员杜文共同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李院长用熟练的审判技巧向当事人询问案件事实,核实原、被告证据,有条不紊的进行法庭调查。新兴法庭新任人民陪审员杜文也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促进案件又好又快审理。
院、庭长直接参加案件审理的同时保证人民陪审员的审理裁判,对于保障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提升庭审水平至关重要。新兴法庭在以后的审判工作中不仅会加强与其他法官的办案交流,还会加强对人民陪审员办案意见的听取采纳,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做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