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岁的韩老太育有三女一子,大儿子在辽宁葫芦岛,大女儿在依安县新兴镇,二女儿在内蒙古海拉尔,三女儿在辽宁大连。古稀年龄的韩老太虽育有多名子女却无人赡养,多次在政府机关滞留,无奈韩老太找到依安法院新兴法庭,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给付赡养费。
为解决韩老太实际困难,新兴法庭立即立案,并联系依安县司法局指派法律工作者向其提供法律援助。由于韩老太无法提供子女详细送达地址,只能提供电话联系方式,法庭工作人员在与众子女通过电话取得联系后,众子女不但态度强硬、拒不履行赡养义务,还指责母亲韩老太与其他兄弟姐妹的过错。但是新兴法庭王庭长并没有放弃,仍是不厌其烦的向众子女做思想工作,通过耐心的讲法律、讲道理、讲风俗、讲亲情,众子女的态度开始渐渐的缓和,但由于众子女对韩老太由谁赡养,承担多少赡养费意见不一致、分歧较大,经过多次调解且多次反悔之后,此案并无实质性进展。
为了解决老人的赡养问题,法庭工作人员多次与众子女电话沟通,说服众子女到新兴法庭当面调解。众子女能不能回来参加调解,王庭长心里也没底。到了约定的调解日期,韩老太在外地的子女如约来到法庭,但是众子女相互指责,拒绝赡养,拒绝给付赡养费,王庭长本着不抛弃、不放弃的原则,经过一上午的调解,最终一家人达成调解协议,商定由大女儿赡养老人,其他三个子女每年给付5000元赡养费,医疗费与其他费用按实际金额平分。
韩老太古稀年龄不能安享晚年,一家人形同陌路却在公堂齐聚,这是一个家庭的悲哀。我们都不希望看到用法律解决赡养问题,为人子女应该用爱去浇灌亲情。血浓于水,别让亲情在利益、欲望面前变得面目全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