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依安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定于二0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星期二)上午9点0分,在依安县人民法院四楼16号审判法庭公开审理被告人闫财、宋钢、宋军、张俊生、张俊宝、宋庆故意伤害一案。
发布时间:2017-11-02 07:34:53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