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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岗位写人生

发布时间:2012-02-29 11:25:44



平凡岗位写人生
                                          ---记依安法院城郊法庭庭长付春红先进事迹

    付春红,依安县人民法院城郊法庭庭长,二级法官。自1995年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多年来,她凭着对法律事业的执著追求和对人民群众的满腔热忱,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辛勤耕耘、默默奉献,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在法院与当事人之间架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用自己富有成效的工作赢得了组织的信任和群众的普遍赞誉。
    她爱岗敬业,事业心强。付春红在民事审判岗位从书记员到法庭庭长15年如一日
,兢兢业业、任劳任怨、秉公办案、业绩突出。共审理1600余件案件,无超审限、无更审改判、无上访,是法院办案数量最多,质量最好,当事人评价最高的女法官,曾先后多次被市中院、县政府、县法院评为优秀法官、优秀公务员和办案能手。
    她心系群众,亲民爱民。办案中,她心里装着群众,甘当群众贴心人,曾对一名
有理却败诉的老人实施救助,被新闻媒体以“有理却败诉,无望得爱心”为题进行报道。她在办案中做到四心,即“真心、诚心、热心、耐心”,案件调撤率达到90%以上,成为法院名符其实的调解能手,她还是义务法律辅导员,经常深入学校、社区宣传讲解法律,深受群众欢迎。
    她清政廉洁,群众信赖。工作15年,从没发生过违法违纪现象,特别在民三庭工
作期间,连续七年无上访、无上诉,案件审理达到了胜败皆服、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多次得到市、县两级法院领导的好评,赢得了群众的信赖,树立了人民法官公正、廉洁、文明的良好形象。
    付春红为人朴实,工作勤恳,作为一名年轻的女法官,她克服了孩子小,家庭负
担重,案件压力大等重重困难,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彰显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良好精神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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