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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和发扬亚庆庭长先进工作经验,调解贯穿于诉讼程序全过程,案结事了促双方握手言和

  发布时间:2018-01-11 14:51:59


    依安法院新兴法庭受理原告宋某诉被告高某、周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原告宋某在被告高某、周某夫妻经营的浴池洗澡过程中滑倒造成骨折,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宋某要求二被告赔偿各项损失20余万元。立案后,经多次调解,原告拒绝赔偿,法院判决高某、周某赔偿宋某各项损失52084元。判决送达后第三天,被告高某、周某主动找到办案法官,表示服从判决,愿意赔偿,请法官帮忙再调解一下,看能不能少给点。为了案结事了,真正减少当事人诉累。法官又一次次拨通了原告宋某的电话。经过反复协商,反复做双方当事人工作。原、被告双方达成协议,案件赔偿款一次性给付。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表示对法院工作满意,对法官表示感谢。

    宣判前,法官一次次组织当事人调解,委托双方共同的朋友进行调解。法官讲法律,讲道理,讲人情。法官为了调解跑断了腿,磨碎了嘴,碰了一鼻子灰,被告一分不赔。判决后,法官还有必要再为他们调解吗?依安法院法官的答案是继续调,把调解贯穿于诉讼程序全过程。依安法院法官继承和发扬刘亚庆庭长宝贵工作经验。要像亚庆庭长那样,把人民群众满意度做为检验审判工作的标准。锲而不舍的追求案结事了,减少群众诉累。让当事人感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到法官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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