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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还钱有原因 法官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12-04-19 14:31:50


拒不还钱有原因 法官调解化纠纷

孙健

    2012年2月13日,依安法院新兴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双方当事人对办案法官连声感谢:“你们真是太负责了,我们真心的感谢你们”。

    2010年11月31日,李某因为其女儿买楼,向郭某借款30 000元。2011年11月31日李某偿还了20000元本金及利息,但下欠10000元借款李某称已还给郭某。在多次索要未果的情况下,郭某无奈于2012年2月10日将李某告上法庭。

    法官了解案情后,次日放弃了休假时间,来到李某家中。经询问,原来,李某确实向郭某借款20000元,去掉已还的10000元,还欠10000元未还,李某当时给郭某出了欠条,并复印了原据,当借款到期郭某拿条找李某还款时,李某经比对,发现原始欠条与复印件不同,李某怀疑欠条有假,故拒绝还款。

    根据双方的分歧,为进一步确认欠条真伪,办案法官征求双方意见后,决定对笔迹进行鉴定。就在鉴定之前,法官将欠条原件与复印件进行了认真比对,发现两张欠条是一张纸折叠后用复印纸所写,原件上李某的签名是平行的,而复印件上签名明显变歪,很可能是原件和复印件撕开后,签名时下面的复印件放歪的致。为慎重起见,办案法官又认真对比了李某的签名笔迹,确实如出一辙。发现这个情况后,办案法官又将郭某和李某约到法庭,说明了经过。李某经比对,当即表示同意还钱,并解释说:“如果欠条是假的,怕还完钱后,郭某再拿出欠条要款,所以当时未还。现在通过法院处理,法官对此事又这么细心认真,我相信法院”,说着把钱款如数还给了郭某。

    至此,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在法官细心审理下,既节省了诉讼成本,又化解了双方矛盾,于是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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