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愿住监不还钱 法院执行促和谐
郑敏佳
家住依安县农村的林某(男)与吴某(女)经媒人介绍订立婚约,相处两个月后,因未到法定婚龄开始同居生活,同居后二人因生活琐事经常发生口角,半年后分居,林某诉至法院要求吴某返还彩礼款,经法院判决:吴某及其父连带返还彩礼款3万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履行给付义务,林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受理后,立即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限期给付,但被执行人不仅不履行义务,反而投亲靠友,躲避执行,给案件执行造成极大困难。为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早日实现,经执行局多方努力终于找到被执行人吴某父亲下落,迅速将其控制,并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罚款1000元的强制措施。吴某父亲接到法院出示的拘留证后,反而满不在乎的说:“拘留十五天时间太短了,在哪呆着都一样,就是没钱”。法院工作人员看到被执行人的恶劣态度,便向其亲属通报了决定对其实施司法拘留和罚款的决定,经亲友转告,吴某来到法院。经执行法官不厌其烦地做思想疏导和法律释明工作,在晓之以法,动之以情的良言感化下,吴某终于将彩礼款如数交清。当执行员宣布解除对吴某父亲司法拘留决定时,老吴感慨地说:“钱给完了,我终于能睡一个安稳觉,不用东躲西藏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