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上午9时,黑龙江省依安县人民法院院长孙宏斌对其主审的赵兴博等4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以被告人赵兴博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零三个月;对其他3名被告人判处三年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经审理查明:2017年3月至2018年4月期间,被告人赵兴博、金某某纠集张某、马某某、刘某某、邹某某、高某等未成年人,无事生非、恃强凌弱,多次聚众斗殴,并在在校园内和校园周边殴打未成年人,致一人重伤、多人轻伤或轻微伤,形成了以赵兴博、金某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
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态度,依安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各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各被告人的亲属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界群众共50余人旁听了宣判。
下一步,依安法院将聚焦黑恶势力犯罪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贯彻依法严惩方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证据裁判规则,坚决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县域经济发展、乡村经济振兴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