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庭审直播 民意沟通 党建工作 法治中国行

 

依安法院领导带头办案 审理县监委查办首案

  发布时间:2019-01-25 17:03:03



     12月28日,依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挪用公款案,此案依安县人民法院院长孙宏斌担任审判长,还有主管刑事案件的副院长以及庭长共同审理,到底是什么案件引起了依安法院的高度重视呢?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2018年2月,齐齐哈尔市依安县监察委员会收到一封举报信。信中这样写到:“我是一个种地户,2017年12月从依安农场四分场场长手里承包50垧地,当时交给他30万元承包费。现在听说赵某雨场长出事了,包的地给不了我了。”

    针对这封举报信所反映的情况,依安县纪检监察相关部门立决定对赵某雨涉嫌挪用公款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经过详细调查真相浮出水面。举报信中所提到的被告人赵春雨利用担任依安农场第四作业区主任,收取土地承包费的职务之便,将胡保军、庞秀敏、宋洋洋等12户承包户的2017年土地承包款中的679 380元用于单位支出,其余钱款被赵春雨私自决定替卢宝财偿还个人债务、借给张海涛使用等。同时,赵春雨收取2018年土地承包费及定金500 000元,其中150 000元被赵春雨用于偿还个人债务。赵春雨挪用公款共计1 924 180元。案发后,赵春雨已将本金全部返还。

    这起案件由依安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以赵某雨涉嫌挪用公款罪,于2018年10月23日向依安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2018年12月28日,依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案件当庭宣判。判决如下:被告人赵某雨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赵某雨不服一审判决,已经向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被告人赵某雨挪用公款一案是依安县监察委员会办理首起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案件,引起依安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由依安县人民法院院长孙宏斌担任审判长,还有主管刑事案件的副院长以及庭长共同审理这起案件。庭审中,庭审程序层次分明,庭审活动张弛有度、规范高效,审判长起到了“示范庭审”的作用。为了大力推进司法改革的各项工作,依安县人民法院切实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推动“让审判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审判机制有效运行,回归法官本位,重点解决案多人少的问题,效果较为明显。

责任编辑:赵清洋    

文章出处:依安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