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依安法院民事普审团队的民二庭办理了一起小额诉讼案件,可以说2000元的标的在近两年的普通审案件中都算是超小的额度了,案件的缘由也很简单,就是财产损害赔偿纠纷,那么究竟是为何原被告双方不能够双方调解,非要走到需要三个法官合议审理的地步呢?民二庭的主审法官王伟明通过庭审了解了双方当事人的情况,案件的经过非常清楚明了,根源就在于双方当事人的个性都很强,双方同时在场的情况下只会越吵越凶,甚至一方放狠话宁可上诉也要一直纠缠下去。在了解到这种情况后,主审法官王伟明针对当事人的特点,将两位当事人分开两头调解,由法官和书记员作为他们二人之间的“传话筒”,最终双方顺利的达成了和解,并且也互相谅解了。
依安县人民法院民二庭认真落实省高院提出的打官司不求人的要求,充分发挥法院化解矛盾纠纷的职能,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避免了当事人之间斗气造成诉累,降低司法维权成本,提高司法效率,化解审判工作压力,真正做到了从当事人角度出发思索案件的解决方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