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依安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让老百姓打官司不求人”这一承诺,从提高服务质量、公正审理案件等方面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一份份庄严承诺,一项项惠民举措,让百姓看得见摸的着,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
近日,依安县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中心审理了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聂某某与妻子一起经营一家日用品店。是日,原告王某某在被告聂某某开的日用品店里购买了一口锅,拿回家试用后觉得与自己的灶头不匹配,便又来店进行退货。聂某某妻子看到锅内有明显被使用的痕迹,想到退货后很难再卖出去,便拒绝了王某某的退货请求。王某某听后便破口大骂。在一旁整理货物的聂某某目睹了这一切,眼看妻子跟人对骂,不占上风,便撂下手里的活,箭步过去,对王某某大打出手。
这一打,把王某某打进了医院,还把自己打进了看守所。经诊断,王某某脑震荡、面部软组织损伤、皮肤擦伤。住院治疗4天。出院后,王某某一纸诉状将聂某某诉至依安县人民法院,请求聂某某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共计4261.47元。
依安县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中心李法官拿到案子后,发现原告王某某并没有提供被告聂某某的电话号码,仅提供了聂某某的住址。李法官拿过标有无数排期的日历,从里面艰难的挑出了一个只安排了一个庭审的早上。李法官与法官助理、书记员一同驱车前往被告聂某某的日用品店,向聂某某送达了民事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传票等文书。同时,李法官询问了聂某某的意见,向聂某某概述了案件的性质,努力使聂某某同意调解,聂某某同意赔偿原告1000元了事。李法官随在当场拨通了原告王某某的电话,告知了聂某某的赔偿方案。电话里王某某觉得1000元太少,不足以弥补自己的损失,坚决不同意。初次调解无果。
开庭时,双方当事人坐在法庭上,你一言我一语,庭审中双方均觉得自己是受害方,谁都不愿意低头。最后陈述均要求法院依法裁判。李法官意识到,如果法院判决,那么这两家人此后将会成为仇人,造成负面的社会影响。冤家宜解不宜结。李法官请大家都平静下来,对聂某某说,熟话说“君子动口不动手”, 不管什么事,都不能打人,更何况对方还是个女人。做生意本应和气生财,哪里有伸手打人的道理。聂某某一听直点头,责怪自己太冲动,主动向王某某道歉认错,表示愿意承担赔偿金,但是4261.47元太多了。李法官随后转向王某某向其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虽然聂某某打人不对,但也是因为你有错在先。现在聂某某接受了公安机关的处罚,也向你主动认错,你也要得饶人处且饶人。后王某某同意仅要求聂某某承担医疗费2000元。其他的可以放弃。聂某某表示同意,当场将2000元交给王某某。在李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社会是一个矛盾共同体,出现矛盾的时候我们应当采取文明人的解决方式,而不是动辄大打出手,伤人伤己,得不偿失。在今后的办案中,要进一步强化服务于民的思想,积极发挥诉前调解团队的作用,要多从当事人角度出发,才能化解矛盾,提高办案效率,让老百姓感受到法律的公正、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