握手言和再合作 依安法院成功调解合同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2-07-01 09:45:26
近日,依安法院新兴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案,被告王某给付原告辛某打井工时费2000元,双方握手言和,并表示以后将再次合作。 2011年4月,原告辛某为被告王某打井两眼,约定每眼井工时费2400元。完工后,王某发现其中一眼井出水量低,一气之下只给付辛某一眼井的工钱,另一眼井的工钱经辛某多次索要未果,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经详细调查,认为水井之所以出水量低其原因是原告对地势估计不足,打井深度不够所造成。了解情况后,法官对原、被告进行了耐心调解,劝说被告虽然打井作业未完全符合要求,但原告也为此付出了劳动;劝说原告虽然打井耗费了工时,但并未符合约定标准,鉴于双方均有责任,故应折衷考虑,工时费的给付数额可适当降低。在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下,原告最终以被告给付2000元达成协议,于是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陈丽娇供稿)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