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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安法院创新司法政务管理 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发布时间:2012-07-01 09:49:57


    法院办公室是组织、协调和保障人民法院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的中枢,是司法政务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实践证明,构建和谐司法环境只靠抓好审判是不够的,还必须抓好内部事务管理。近年来,依安法院通过不断创新司法政务管理,使法院各项工作得到了持续协调发展。
    一、创新院务管理模式。院务管理是为审判和其他工作正常有效运行提供保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通常以院务会形式进行。实践中,经常是大事小事必开会,以会议管理一切,这种会议管理院务的模式有一定的好处,但却抑制了法院工作效率的提高。为革新院务管理模式,该院年初以来,一是通过减少院务会次数,增加庭务会次数,让领导深入分管部门调研的形式,将问题解决在部门,除全院性的工作安排外,尽量做到不开会也能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制定院务管理制度,对工作进行细化管理,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使工作质量和效率得到显著提高。
    二、树立新型管理理念,创建节约型法院。该院党组坚持转变管理理念,树立成本意识,厉行节约,将法院经费保障工作重心转移到资金的优化配置上,对经费支出坚持控制与保证并重的原则,对正常、合理的经费支出予以保证,对不合理的增长支出严格加以控制,坚持“一支笔”加强财务支出管理。
     三、改善法院硬件设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改善法院基础设施落后局面,适应新时期审判工作对法院发展的需要,该院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财政部门、上级法院反映法院基础设施落后状况,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目前,在已争得资金的支持下,该院的信息化建设、标准化法庭建设已经完成,全部达到省级验收标准,新的审判办公大楼正在兴建之中。
     四、建立轮岗交流和干警谈心制度。从事司法政务管理的人员,往往觉得自己所从事的只是一些琐碎性事务,不被重视,因而导致工作不安心、不热心的局面。针对此种情况,该院一是开展岗位轮岗交流,即只要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五年,就实行岗位交流;二是建立干警谈心制度,由院长、分管副院长与中层干部谈心,庭长与干警谈心。通过谈心,有效解决了个别干警思想上存在的种种问题。
                                                                                (李静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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