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9日,阳春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诉讼案件,被告当庭返还彩礼款16万元,现在案件已经审理结案。
2018年7月,原被告经人介绍认识并登记结婚,原告麻某分两次过给被告武某彩礼款,共计36万元。由于原被告感情基础薄弱,在共同生活的一年时间里双方经常吵架最后导致分居。于是,原告麻某起诉到阳春法庭要求与被告武某离婚并要求武某返还彩礼款36万元。主审法官认真审理了案件卷宗,在11月25日组织了第一次调解,但是原被告双方意见分歧较大双方的家属情绪也很激动,第一次调解以失败告终。后来,在12月29日法官组织了第二次调解,这一次为了避免双方矛盾激化,不利于调解的进行。主审法官分别与原告和被告核算了婚礼所用支出和在共同生活过程中的夫妻双方花销支出等费用后,双方一致认可彩礼款尚余16万元,被告同意返还彩礼款16万元,最后,被告武某当庭返还彩礼款16万元,原告麻某在清点无误后满意地离开了法庭。原告麻某和家人对法庭前后组织两次调解的做法表示非常认可和感谢。
阳春法庭本着对每一个当事人都认真负责的态度,成功调解这次的离婚案件,让原被告的损失都能降低到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