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因受疫情影响,部分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存在困难。按照市政府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有关部署和省高院相关工作要求,为切实保障防疫期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安县人民法院依托网上立案服务,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在手机或电脑上实现“指尖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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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一:微信小程序立案
第一步:打开手机微信,点击“发现”页面,选择最下方的“小程序”后搜索“黑龙江移动微法院”,找到后点击进入“黑龙江移动微法院”主页面,经实名认证选择“我要立案”→“申请立案”;
第二步: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选择受理法院,仔细阅读“立案须知”后,进入信息填写页面;
第三步:添加原告、被告及第三人时,须准确填写相关身份信息。依据当事人的性质正确选择添加“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按照要求上传起诉状(申请书)、主体资格证明、委托代理手续、证据目录及证据等必要诉讼材料图片,根据提示依次进行填写(※为必填项);
第四步: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完成信息填写与诉状材料上传工作,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材料”,即可完成微信立案。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可在“我的案件”中查询微信立案案件的相关信息。
方法二:网上立案流程
在百度中搜索网页“黑龙江法院网”, 在首页面中找到 “黑龙江省诉讼服务网” 点击进入,选择“网上立案”(网址:http://qqherzy.hljcourt.gov.cn/ssfw/,在网站中选择“网上立案”点击进入系统)。然后,在登陆的页面有两个链接:登陆、注册,如果您已经注册过,请使用帐号密码登陆,如果您首次使用请您点击注册按钮。
第二步
当事人注册:点击“注册”,进入当事人用户注册页面(*字段是必填信息)。身份证号即为当事人的登录账号,提交注册信息后,电子诉讼服务平台通过身份证号校验当事人身份。校验通过则发送短信告知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可以登录系统;校验失败则短信通知注册失败,需要重新注册。
立案登记:系统登录之后进入系统首页,点击申请网上立案,选择受理法院、案件类别、申请类型后,点击下一步阅读立案须知并同意,然后填写身份认证信息进行身份认证,通过后当事人就可以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立案信息、提交诉状、提交材料了。最后点击保存按钮将立案申请暂存,允许修改;点击提交按钮将立案申请推送到内网审判系统,不允许修改。保存或者提交成功回到我的案件列表页面。
审核:当事人在网上提交立案申请后,立案法官将在内网审判系统进行审核。若当事人的立案申请不符合网上立案的要求,有需要补正或补充的,立案法官将通过网上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材料、期限等内容;若网上立案申请符合起诉条件的,及时予以立案,并通过网上立案系统或短信息等形式,向当事人预留的手机号码推送《诉讼费预缴通知书》内容,当事人在七日内缴纳诉讼费,这样一件民商事一审案件就在网上立案成功了。
如您自行操作失败,可在工作时间随时拨打立案咨询电话:0452-7035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