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快件】涉农案件 快立快审保春耕
作者:韩建 发布时间:2020-05-14 14:04:11
原告张殿军诉被告依安县新发乡新联村民委员会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在阳春法庭起诉后,法庭及时受案并开庭审理。
审理过程中发现此案涉及村集体经济利益,属于三资清理中的典型案件,经法院审理查明,涉案耕地以废弃地的名义以不足10元每亩的价格向外发包给本村村民以外的人。在三资清理过程中,村委会及时将发包给原告的土地收回并告知本案原告,并依据法定程序,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对外发包,成交价格为265元每亩。
本案受案时正值春耕生产之际,法庭从立案到开庭再到结案的整个过程快立快审,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确认原承包合同无效,为村集体挽回经济损失,保障了村集体利益,并对今后该类型土地案件具有参照借鉴意义。
新联村民委员会向法院送上锦旗,表示感谢!
责任编辑:张海玲
文章出处:依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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