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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快报】一纸判决并非最终目的,握手言和亦能体现执法意义

  发布时间:2020-05-15 14:41:43


 

 近日,依安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成功调处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有效地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2019年6月5日,王某驾驶轿车与路边扫地的李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李某受伤。事故经依安县交警大队认定,王某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后李某经齐齐哈尔市某中心医院救治,伤恢复好后疑似构成伤残。随后李某多次与王某协商,均未能达成赔偿协议,李某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诉至依安县人民法院。 

 法院受理后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向齐齐哈尔市某鉴定中心提交了司法鉴定委托,经鉴定后李某构成伤残,但就赔偿一事双方仍存在较大分歧。由于李某家境贫寒急需这笔赔偿款,民一庭孙法官在综合考虑后,划清被告方的责任,理清赔偿数额,并从情理法三个方面做疏导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当即履行了赔偿义务,给付了全部赔偿款,至此,该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调解有利于彻底解决纠纷,促进当事人的团结,维护社会的稳定;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同时也有利于执行,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执行难的问题。在日常的办案过程中,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和合法的基础上,我们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充分发挥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作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司法为民。

责任编辑:张海玲    

文章出处:依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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