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14年7月20日,被执行人梁某红向申请人王某艳处借款150 000元,约定月利率2%,由张某担保(张某是梁某红的女婿)。判决生效后,上述借款本金150 000元及约定利息被执行人一直未能偿还,申请人多次索要,对方一直推脱,故2019年9月18日,王某艳申请执行本案件,执行标的:116919.00元。
案件在执行过程中,依法查封被执行人一处房产,经多次沟通,被执行人依然没有偿还欠款的情况下,法院决定启动拍卖程序。拍卖房产评估价为340400.00元,起拍价为289340.00元,经公告后于5月16日开始网络拍卖,参拍报名7人,经过44次累计出价,14次延时,最终以391340.00元成交,圆满成功。
【典型意义】
本案中,经过司法拍卖,打破了执行僵局,不仅快速交易成功,实现标的物价值的最大化,且为当事人节省了大量佣金,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该次网络拍卖引起强烈反响,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拍卖效果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