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0日上午,依安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经依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冬梅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全票通过,任命陈晓峰为依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商海燕向陈晓峰同志颁发任命书,陈晓峰同志向宪法宣誓。
会上,陈晓峰同志作了供职发言:一是强化学习,尽快适应新工作岗位。认真学习县委大局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尽快熟悉县情,适应新的工作岗位,在院党组领导下,处理好各类纷繁复杂的纠纷,协助院长做好各项工作,做一名让组织放心,群众信赖的好法官。二是恪尽职守,竭力维护法律权威。作为一名法官,维护法律尊严就是最高使命。在今后工作中,将以“公正与效率”作为自己履行职责的最高标准,坚持依法办事,严格履行法律程序和规定,正确适用法律,公正执法,全力维护法律的尊严。三是依靠党委,协助院长做好各项工作。认真执行集体决议,做到工作到位不越位,珍惜权力不乱用,识大体、顾大局,维护党组权威,支持院长工作,敢于承担责任,多为院长分忧。四是克己奉公,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始终保持勤勉扎实的工作态度和甘于奉献的精神状态,积极展现法院干警的良好素质和精神风貌,做让组织放心的人,让同事信任的人,让人民满意的人。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商海燕向陈晓峰同志颁发任命书,陈晓峰同志向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