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庭审直播 民意沟通 党建工作 法治中国行

 

【我为群众办实事】走村入户执行办案 从田间地头走进群众心头

  发布时间:2021-06-01 10:52:10



 依安法院执行局利用春耕农忙时机,对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进行重点执行,取得了良好效果。仅5月26日当日执结案件6件,其中执行完毕5件。执行到位金额64.22万元,发布限高6人次,发布失信4人次。

 清晨4点多,执行干警朱庆哲、李长亮和张海琛已经在下乡执行的路上,一路颠簸到达新兴镇某村被执行人宋某山的家中,宋某山并未在家,三人便前往事前蹲守好的宋某山家种植地点寻找被执行人。经过释法明理,宋某山支付了10000元执行款,案件执行完毕。

 三人没顾得上吃口早饭,随即前往中心镇某村,寻找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经过沟通,被执行人的态度从“我没钱,种地都花没了”的拒不还款转变成了“啥,欠钱不还,还能拘留我,那我这就张罗一下,尽快把钱给上。”的积极履行。就这样,被执行人通过其亲属微信转账交付30000元,并承诺于5月27日支付剩余执行款15000元,又一起案件执行完毕。

 下午三点多,李长亮又前往解放乡某村处理一起村民与村委会的执行案件。经过调解,村委会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7619元执行款。 申请人孙长志领取执行款后,对办案执行干警及依安法院的高效执行表达了感谢。

 执行中,有拒不报告财产、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等行为的,执行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张海玲    

文章出处:依安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