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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无人机喷洒农药致邻地水稻减产 法官成功调解化解纠纷

  发布时间:2021-08-18 20:28:49



 原告何某某与被告蔡某某系地邻,2021年6月23日,蔡某某雇佣无人机为其承包的黄豆地喷洒“草甘膦”除草剂,但在喷洒过程中,部分除草剂飘洒到邻地何某某承包的水稻田中,致使稻苗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何某某发现后,立即向农业执法部门进行报案,经专业技术人员核查,该除草剂喷洒到叶面上,会抑制水稻的生长,之后会影响产量。原、被告多次协商无果后,原告遂于2021年7月13日到法庭起诉,请求赔偿受水稻减产的经济损失15万元。


 因该案系涉农纠纷,如果处理不及时将会造成证据流失、矛盾激化,新兴法庭在收到原告的起诉状后立即启动绿色通道。为了保证公正快速的处理案件,承办法官刘佳第一时间到现场了解情况,同时对无人机喷洒农药视频等证据进行了提取与固定。被告蔡某某虽然同意对损失进行赔偿,但认为水稻的产量还会受到自然灾害及管理方式等因素的影响,双方对于损失数额争执不下。办案法官刘佳考虑到,双方是邻里之间,平时并无恩怨,且事发偶然,于是告知双方当事人,如果按照常规的审理流程,需要原告对减产的因果关系、减产范围及损失价值等进行鉴定,而且案件涉及温度、降水、风力等诸多因素,取证难度较大,而且审理周期长,诉讼成本大,不利于纠纷的解决。


 法官刘佳引导双方进行换位思考,站在对方立场上看问题,彼此谅解。同时告知蔡某某,给相邻土地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承办法官耐心的向双方释法析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根据具体案情,提出了可行性建议,并让双方当事人进行充分考虑。通过法官的调解,蔡某某的态度发生转变,双方情绪平静下来。法官趁热打铁,谈及双方之前关系也比较好,往后还要低头不见抬头见,遇事只有彼此谦让,相互尊重,邻里关系才能和谐。经过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终于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减产损失7万元,双方握手言和,化干戈为玉帛。至此,一场邻里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该案件自原告立案到双方签收调解书仅用了14天时间,承办法官用最短的时间组织双方到现场质证,之后到法庭调解,并当庭签发了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对承办法官高效的办案效率称赞不绝,原告蔡某某还为承办法官刘佳送上一面锦旗表达感谢。这样的情形只是新兴法庭不断践行司法为民的一个缩影,新兴法庭将继续弘扬“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理念,不断赢得人民群众信任,全力以赴回应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责任编辑:王旭    

文章出处:依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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