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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依安法院发出本院首份《自动履行证明书》

  发布时间:2021-08-25 12:58:02


“有了这份证明书,我们就放心了,以后不用担心自己的征信问题,我们家就能在银行顺利办到贷款了!”,冷某某、程某某夫妇接过《自动履行证明书》后,喜出望外地说。8月16日,依安法院向一对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夫妻出具了《自动履行证明书》,帮助这一对夫妻消除申请贷款障碍。

2020年3月26日,冷某某、程某某夫妇因经营土地、购买农机具等需求在常某某处借款15万元,常某某通过转账方式交付借款后,冷某某、程某某为常某某出具了《借据》,借款到期后,二人未能按期偿还借款,常某某于2021年8月3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依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办案人员经调查后得知,被执行人冷某某、程某某一家在阳春乡东风村是一对朴实的农民,常年承包土地,经营农作物种植,并供养一名正在上大学的孩子,二人在当地口碑较好,并无不良欠款记录。

办案人员没有按照以往办案方式对二人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到二人家中进行了交流,并对其进行了普法教育。了解到是受疫情影响及近期台风干扰、雨水激增导致农作物减产较为严重,生产经营受阻,资金周转不开,无奈才拖欠了欠款。如今,二人正在致力于恢复生产,积极筹措资金,争取早日还款。同时二人也请法院帮忙协调,希望债权人常某某能减免部分利息。最终,考虑到二人积极还款的诚恳态度,在执行人员的努力调解下,债权人常某某放弃了全部的利息,8月16日,二被执行人到法院将全部欠款偿还完毕。

案件执结后,二被执行人表示因二人涉诉,在向银行贷款时遇到了很多障碍,希望法院能够出具相关证明,说明其自动履行情况。为进一步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为自动履行的当事人排忧解难,依安法院决定采取正向激励措施,向二人出具了《自动履行证明书》,并向二人贷款的金融机构进行了推送,畅通了二人的融资通道。

下一步,依安法院将积极探索对主动按时履行当事人的宣传形式,从正面弘扬诚信,引导和鼓励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王旭    

文章出处:依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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