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这一宗旨,2021年9月2日下午,依安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前往红星乡红旗村被告人张某某家中,为身患疾病不能前往法院的张某某开庭审理危险驾驶一案。
此案由刑庭副庭长任玉来法官、两名人民陪审员依法组成了合议庭,检察院指派检察官海礁出庭支持公诉,法律援助中心指派鸿瑞律师事务所文书英律师为张某某担任辩护人。
庭审过程中,任法官不仅作为法官对案件进行审判,还真切的对张某某病情给予慰问了解,被告人认罪认罚,所以检察官也因被告人家中低保户这种情况,相应减少了罚金,法院与检察院的体恤让被告人感受到了依安法院的关怀以及国家的温暖,这个举措,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的情怀。
在替国家给予被告人对应处罚的同时又能彰显国家对初次犯罪行为的包容和谅解,同时被告人也深刻的反省了自身错误,将时刻谨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一原则。
此次“上门开庭”是依安法院干警积极转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践行为群众办实事,创新司法便民服务措施的一次具体实践,使被告人在感受到法律权威的同时也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用实际行动诠释司法为民的初心和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