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一起民事纠纷案件的原告将写有“法理并用,深得民心”字样的锦旗送到了依安法院阳春法庭。
该案是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原告刘某在该镇直经营一家鞋店,储存货品的仓库与被告陈某家仓库是连脊房,因被告家仓库中的电冰柜电气线路故障而引发火灾,导致原告仓库及货品等被烧毁,双方未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原告来到阳春法庭,预起诉被告,并对损失申请司法鉴定,要求被告赔偿18万元。
庭长刘杨根据多年的办案经验认为原告的货品已烧成灰烬,如果进行鉴定,无疑会增加鉴定的难度和成本,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所以刘杨与驻庭调解员冯占禄、巴立伟多次找到原、被告进行协调沟通,法理并用,共同寻找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赔偿原告4万元,并由阳春法庭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使当事人零诉讼成本就解决了纠纷,原告与被告握手言和,重归于好。
锦旗载满了当事人的感谢,也是对阳春法庭“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实践成果的认可,阳春法庭将继续秉承维护公平正义,坚持司法为民的司法服务理念,守一方太平,护一方周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