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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打造新时代人民满意的好法庭——依安县人民法院新兴法庭

  发布时间:2021-10-19 12:30:28


 

    新兴法庭是依安县人民法院的派出法庭,代表着国家依法行使审判权,是依法定纷止争的前沿阵地,是人民法院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现就法庭基础设施、人员队伍建设、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民生服务保障等情况进行简要介绍,明确新时代人民法庭的定位、职能、任务,切实加强和推进人民法庭工作。一、人民法庭布局和专业审判发展情况 新兴法庭是根据依安县辖区乡镇分布位置及人口数量进行规划设置,法庭管辖新兴镇、三兴镇两个乡镇,辖区面积约710平方千米,辖区人口约6.8万人,管辖行政村24个,2016~2020年新兴法庭年均收案418件,结案407件。法庭人员配置现有员额法官2人、书记员2人、辅助人员2人。二、“柔性诉讼”化解家室纠纷2016-2020年新兴法庭平均受理家事纠纷类案件134件,以调解方式结案件109件,调解率81.34%,其中占比较多的案件类型有:1.婚姻案件及其附带案件,附带案件包括监护权、子女抚养费、离婚后财产分割等;2.抚养、扶养及赡养纠纷案件;3.同居关系纠纷案件,包括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非婚生子女抚养等;4.继承和分家析产纠纷案件等。


    对于家事纠纷案件新兴法庭主要采取“柔性诉讼”的审判方式,首先通过家事法庭的外在布置烘托“柔性”的司法氛围,布艺沙发、茶几、绿色植物,墙壁字画,将“家和万事兴”的家庭哲学让当事人耳濡目染,达到外化于行、内化于心的效果。其次,发挥具有乡镇法庭特色的审判方式——调审结合,以调为主,以判为辅,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尤其是邻里乡亲中影响较大的婚姻案件、继承案件、抚养案件,主审法官一般通过多次的实地走访、调解,最终就争议的焦点问题基本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积极组织当事人当庭给付相应抚养、赡养、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费用等款项。最后,通过加大司法宣传力度,引导当事人正确对待家事纠纷,开展司法宣传进村屯、进企业、进学校,为群众答疑解惑,并发放对应宣传手册和卡片,为辖区群众普及法律常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司法引导社会优良风气和公序良俗,促进家事纠纷的有效解决,彰显司法柔情,从而推动家事审判改革全面开花结果。三、全方位服务振兴乡村经济发展近年来,新兴法庭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司法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人民法庭审结涉及农村土地流转、土地承包经营以及村民与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民事案件年均百余件,常态化开展赡养、继承、侵权等典型案件巡回审判,着力以司法服务乡村振兴。

    针对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买卖合同签订、集体土地流转、生产安全责任、劳工权益保护等各类司法疑问进行全面解答,着力开展司法审判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进村屯、进学校,法庭干警进驻辖区企业,开展司法服务企业活动,为企业解决生产、运营、销售中出现的法律难题,为县域经济稳定高效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同时开展“五必访”活动,即矛盾纠纷易发处必访、特殊群体必访、困难企业必访、治安隐患集中地必访、社区村屯居民必访,努力提升司法运营环境,保障乡村全面振兴。 原告温某与被告王某林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因稻谷生产者补贴并不属于对土地的补贴,而是政府为提高农民种植水稻的积极性,对水稻市场价格给予的水稻差价补贴,被告取得补贴资金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法庭判决占有稻谷生产者补贴属不当得利,予以返还。因该类案件属于系列案件,同类型案件在该村有二十余件,但未全部提起诉讼,本院判决生效后,对其他案件形成了良好的既判力,大部分村民自行给付了相应的补贴款项,起到了“审判一案,执行一片”的司法氛围,巩固了乡村振兴成果。四、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及职能边界把握情况基层派出法庭因工作特殊性,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中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更容易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人民法庭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第一线和最前沿,对于维护基层和谐稳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人民法庭要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开拓创新,多措并举,努力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解决关系基层治理方方面面的问题,有效防止矛盾的蔓延和激化。近五年来,新兴法庭严格管控职能边界,邀请乡镇干部、基层村民自治组织成员、社区群众等对法庭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人民法庭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严格公正司法是人民法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主要方式,新兴法庭不断强化审判职能,有力惩治各类犯罪维护基层稳定,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扰乱经济社会发展、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积极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依法监督、有效支持政府依法行政,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基层治理法治化直到了示范指引作用。

    原告李某生与被告王某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已逾78岁高龄,在住院治疗期间,花去了家里的大部分积蓄,起诉后通过司法鉴定为伤残三级,要求被告给付各项损失共计31万元。为落实司法为民宗旨,让人民群众感受更高效、更便捷的诉讼服务,审判员决定通过调解的方式处理本案,与人民陪审员一起开展调解工作,审判员对诉讼请求中的各项损失进行逐一核对分析,支持合理费用,减免部分与本案关联性较小的费用,人民陪审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导,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拉近双方对赔偿数额的心理预期。通过近两个小时的耐心调解、释法析理,双终于达成和解协议,握手言和,化干戈为玉帛。五、服务人民群众情况近年来,新兴法庭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度,对到庭来诉当事人,一律登记立案。同时对老弱病残人群开展上门立案服务,并视具体情况实施诉讼费减、缓免法律援助。

    另外,加大网络立案力度,对提交材料充足,符合接收条件的案件,一律接收立案。各项便民措施的启动,使立案难、诉讼难的问题得到基本解决,通过网上立案既节省了当事人的宝贵时间,又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完善繁简分流机制,达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司法效果,多数案件均以调解方式结案。 达到这一效果的主要原因是人民法庭在司法宣传落实过程中,经常对群众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注意事项进行指导。对农村普遍存在的抵押、继承等传统流转方式以及入股等新流转方式,通过告知村镇土地管理部门严格管控土地流转登记制度,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动的事实予以公示,使他人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人,尽量避免和减少土地纠纷的发生。同时,提高法官审理土地流转纠纷案件的能力,要求审理土地纠纷案件的法官要有全面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以便娴熟适用法律,正确处理纠纷。六、法庭未来规划发展方向人员配置和基础设施建设是制约法庭审判质效提升的客观因素,设备老化、人员不足、案多人少等现象普遍在各个基层法庭存在,因此要把人民法庭建设摆到更加突出位置,确保人民法庭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推进人民法庭建设,认真做好人民法庭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改善工作条件。

责任编辑:王旭    

文章出处:依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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