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庭审直播 民意沟通 党建工作 法治中国行

 

浅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规定

发布时间:2013-08-20 10:21:53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2831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民诉法首次将小额诉讼制度规定其中,引起了大众的广泛关注。
      一、  小额诉讼程序的概念
    
小额诉讼程序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的小额诉讼程序与传统的简易程序并无严格区别,二者仅仅是诉讼标的额和简易程序有所不同而已。而狭义的小额诉讼程序认为小额诉讼程序作为一种新型程序应运而生,其建立不仅是基于对民事案件进行分流处理,减轻法院负担的一种构想,也在于实现司法的大众化,通过简易化的努力使一般国民普遍能够得到具体的有程序保障的司法服务。对于小额诉讼程序的广义解读,我们更认同其狭义上的理解。具体到我国司法实践实际,可将小额诉讼程序理解为基层人民法院为提高诉讼效率、实现司法大众化,在审理标的金额较小的简单民事案件时所采用的比简易程序更简易的一审终审诉讼程序。
      二、各国小额诉讼立法概况 
   1973, 爱尔兰有关的郡法院民事诉讼程序得到修改,这次修改引进了小额诉讼程序,对于争议标的金额在75 英镑以下的诉讼,只要有一方当事人提出申请,即纳入特殊的程序处理。在1999 年推出了《英国民事诉讼规则》,该规则第27 章就规定了小额索赔审理制。在美国,小额诉讼程序于1913 年为俄亥俄州的克利夫兰市首创,由小额法庭采用特殊的程序来处理标的金额小的纠纷。马萨诸塞州率先于1920 年在全州范围内采用小额诉讼制度。目前,小额诉讼制度已基本上在全美国得到了普及,几乎所有各州的法院都引进了这一制度。德国在大陆法系里最具代表性,其民事诉讼法里并没有明确地规定小额诉讼程序,但其第495 条规定,在诉讼价额不超过1200 德国马克时,法院可以依自由裁量决定其程序。“这种对于诉讼标的金额或价额不超过1200 德国马克时的程序适用规定,虽然没有被命名为小额诉讼程序,但是法院可以因为其诉讼价额较低的特点而自由裁量决定其诉讼程序,即不受一般程序规定的约束,可以灵活地适用更为简易的程序,就其立法规定方式和内容而言,显然也属于或类似于小额诉讼程序的规定。” 日本1996 年颁布的日本新民事诉讼法引进了小额诉讼制度,在该法第六编专门创设了与简易程序完全不同的小额诉讼制度。
      三、  设立小额诉讼程序具有重要意义
    
(一)小额诉讼程序体现了追求正义兼顾效率的司法价值。随着时间的推移,法院的民事诉讼程序越来越复杂,已经与处理大量的小额的日常性纠纷的需求不太适应。人们在解决纠纷时,从传统的单一追求公正到呼吁审判能够做到“又快又好”。小额诉讼程序的设立,在保证法律公平正义的解决纠纷的同时能够以更快的更便捷的程序解决纠纷。
  (二)小额诉讼程序的设立进一步保障当事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对复杂、诉讼成本较高的普通程序以及简易程序,只有案件的争议涉及的利益较大时当事人才愿意付出较多的时间和金钱。如若是日常生活中争议不大,当事人可能由于欠缺法律知识或者诉讼成本较高而放弃诉讼。“一种真正的现代司法审判制度的基本特征之一必须是,司法能有效地为所有人接近,而不仅仅是在理论上对所有人可以接近。”小额诉讼程序的设立进一步保障人们能够平等的获得公力救济。
  (三)小额诉讼程序的设立有利于实现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随着社会的进步发展以及人民法律意识的普遍加强,人民法院受案数量不断上升。案件多、人员少的矛盾愈加突出。小额诉讼程序实行一审终审制,并且具有庭审简化、庭审时间自由、以调节为主等特征,有效的节省了司法资源,有效的将案件繁简分流,节省了审判成本,提高审判效率,更快的实现了当事人的权益。

四、适用小额诉讼程序需要注意的几点问题

(一)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所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具备以上的条件。对于涉及身份关系争议的案件、涉及财产权属争议的案件以及法院认为不宜使用该程序的案件均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二)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根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年第29号文件的要求。我省2012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数额尚未公布,在公布前按已经公布的我省2011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即9300元作为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案件的标的金额。我省2012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数额公布后,按2012年标准计算。2014年及其以后年度以此类推。案件标的额根据原告在起诉时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之和确定。
  
(三)小额诉讼程序实行一审终审制。民事诉讼法对于民事诉讼案件实行二审终审制,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时,均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二审,在二审审判终结前一审判决并不生效。然而在司法实践中,有些个别的当事人为拖延审判的时间,延长最终法院执行的期限,对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无故的提出上诉,一个简单的案子有时能拖延很长的时间;一些简单的侵权、借款、租赁纠纷案件等,权利人苦于诉讼时间太长,权利得不到及时救济而放弃诉讼。新民诉法对于小标的额、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审案件,增设“一审终审”制度,有助于减少当事人的诉累,节约司法资源,使公平正义得以及时实现。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如若不服判决就维权无路。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从而维护自身权益。

                                                                                 (陈丽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