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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房屋火灾引纠纷 法院调解化矛盾

  发布时间:2021-11-05 15:30:16


    近日,依安法院新兴法庭审理了一起失火引发的民事侵权案件,通过主审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成功化解了这起邻里纠纷,挽回了濒临破裂的邻里情。

    2021年初,被告黄某家中内意外失火,造成房屋及部分财物损毁,黄某在新兴镇经营快递生意,此次火灾使自己的财产遭受了很大损失,也使房东曾某的房屋近乎灭失。原告曾某认为是被告黄某生活用电使用不当引起火灾,便向黄某索赔。被告黄某则认为是原告房屋线路老化存在安全隐患,进而导致失火。在消防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中,也只是不排除这两种失火原因的可能,没有对实际失火原因作出认定。因此,双方对赔偿事宜争执不下,协商未果后诉至法院,昔日的邻里对簿公堂。

    新兴法庭受理案件后,庭长刘佳先后走访村委会和附近群众了解案情,并多次前往事发地点实地勘察物品受损情况。庭审一开始,双方当事人对抗情绪严重,原告曾某认为自己损失过大,诉请分文不让,被告则称自己经济能力有限,且原告无法证明实际受损金额,不同意赔偿全部诉讼请求。考虑到原、被告生活不易,如鉴定还会增加诉讼成本,因此主审法官希望能促成双方和解,以最简的程序最小的成本解决纠纷,于是,便努力劝说双方接受调解,并邀请人民陪审员和乡邻参与调解。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主审法官刘佳的努力调解下,最终双方当事人同意各自作出让步,达成一致意见。至此,这起邻里间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的案件得以圆满解决,被告黄某当庭给付赔偿款30000元现金,并向曾某微信账户中转入32864元,案件圆满审结,法庭干警耐心、细致的服务态度,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

责任编辑:王旭    

文章出处:依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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