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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安县某农业专业合作社与北安市某农机配件商店、高某宇、任某、刘某超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1-11-30 17:21:08


【简要案情】 依安县某农业专业合作社与北安市某农机配件商店、高某宇、任某、刘某超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于 2021年8月12日,申请立案执行,申请执行标的74211.00元。 【执行过程】 接收执行案件后,依安法院按照集约化办案流程对案件进行办理,首先网络查控组立即对案件进行网络查控并制作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文书;随后送达组对文书进行了送达工作,并与被执行人进行了预先交流;同时案件承办人与被执行人逐一进行电话沟通,告知申请人诉求,询问还款意向,并告知通过网络查控结果反馈被执行人账户有存款,现已经对其财产采取冻结措施。通过运用执行指挥中心管理平台事项委托功能,委托该账户所在地法院帮忙办理冻结及其它工作。最终经过沟通,扣划被执行人账户存款至我院账户。此案件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 依安法院打破一人包案到底,采用集约化办案流程,设立网络查控组,送达组,执行保全组,执行实施组,财产处置组,抓捕组,让案件流转环环相扣,各环节之间顺畅稳定运行,办案周期得到大幅缩短。本案中网络查控组及时发现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信息情况,同时运用事项委托功能既节省了执行成本又提高了执行效率,成功的促进了本案的执结,也为申请人依安县公平现代农业专业合作社及时追回执行款,保障了该合作社的正常经营,为民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王旭    

文章出处:依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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