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原告段某峰在依安县人民法院新兴法庭起诉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经承办法官积极协调各方车主及远在外地的保险公司进行开庭审理,让段某峰顺利拿到了法院判决书,对于法院高效办案效率段某峰表示十分认可,并且送来锦旗以表感谢。
2020年的一个冬日,被告朱某家驾驶江铃牌轻型栏板货车,沿克齐公路由西向东行驶时,与由南向北跑步横过道路的原告段某峰发生碰撞,造成段某峰受伤的交通事故。经依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朱某家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承担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段某峰被送往医院救,诊断为危重多处损伤、闭合性胸部损伤、多发肋骨骨折、创伤性湿肺、肺炎等。原告起诉后申请司法鉴定,经齐齐哈尔和平医院司法鉴定中心认定:段某峰评定为一处八级伤残和一处十级伤残。
段某峰的案件在新兴法庭立案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当事人的伤情较为严重,而且还在康复阶段、行动较为不便,于是指导当事人委托近亲属办理诉讼流程,并通过网络方式缴纳诉讼费、办理相应手续。因该案涉及当事人数较多,并且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程序较为繁琐,为了能让当事人尽快追回经济损失,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去往远在外地的保险公司进行送达,在确保答辩期和举证期充足的前提下,尽早安排开庭日期。在承办法官的努力协调下,案件及时开庭审理,段某峰也顺利拿到了赔偿损失的裁判文书。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并不只是一句口号,新兴法庭干警不断通过自己的努力,让这项精神落实到实际工作当中,以公正为价值追求,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衡量标准,以效率为前进导向,为辖区群众营造一流的司法环境,提供一流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