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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发布时间:2022-01-24 20:07:55


近日,依安法院民二庭审理了一起原告于某诉被告某废品收购部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邹某是被告废品收购部的经营者,原告于某曾去被告处卖过旧电视,因于某生活困难,于某提出想来废品收购部干点零活贴补家用,邹某表示同意。某日,原告在被告处拆卸冰箱、冰柜时,看见邹某妻子魏某正在拆一个小塑料箱,因魏某拧的比较困难,原告便手拿铲子走过去,用铲子去砸小塑料箱,铲子砸下后,塑料箱表面的硬塑料崩起造成原告左眼受伤。原告受伤后,魏某带原告到医院进行治疗,并垫付医药费25280元。

    本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在有偿拆卸废旧冰箱、冰柜时,双方形成承揽关系,而原告在用铲子帮助魏某拆卸小塑料箱受伤时,双方形成帮工关系。结合原告的损伤程度及对被告的帮工行为,以及双方的过错行为,本院认定原、被告对此事件的发生负同等责任。判决生效后,被告自动履行了赔偿责任,并给付原告鉴定费及鉴定检查费、诉讼费共计102905.63元。本案经主审法官韩凤波耐心劝解,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服判息诉,并积极履行,本案案结事了。

依安法院一直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秉承着“让司法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的工作宗旨,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的法治目标,有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王旭    

文章出处:依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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