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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迈出去的是脚步 带回来的是民心——上门调解 实干温暖人心 解决难题 彰显法院精神

发布时间:2022-05-05 10:08:09


案情简介:依安县新发乡村民段某今年84岁,6年前与比自己小2岁的李某相识并登记结婚。在这6年的共同生活中,两位老人相敬如宾,互相陪伴。但到了今年,段某和李某的身体大不如前,段某瘫在床上、无法下地需要人照料,而李某患有严重的糖尿病,出行需要拄拐杖,也急需人照顾。两位老人在无法相互照抚的情况下,为此无奈决定解除这段婚姻关系,各自回到各自的儿女家中,颐养天年。

法庭受理案件后,庭长刘杨特别重视,嘱咐承办法官迟鹏达要详细了解案件情况,确认好两位老人的身体健康状况是否能够到庭参加诉讼。承办法官迟鹏达通过与段某的儿子沟通,详细了解了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得知段某因疾病折磨且年迈虚弱,无法来到法庭开庭。鉴于段某行动不便,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迟鹏达和人民调解员冯占禄、书记员张硕决定上门调解,将庭审搬进当事人家中,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调解。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经过法官和人民调解员的耐心沟通、释法明理,双方对离婚结果达成一致意见。在调解过程中,原、被告两位老人互相为对方着想的态度和二人紧握的双手也让办案干警深深动容。由于双方对离婚事实无异议,案件很难快得到了圆满解决。

从庄严的法庭换到当事人家中,变换的是庭审地点,不变的是为民初心。该起离婚纠纷案件的成功办理,双方当事人对承办法官负责、便民的工作方式表示了称赞。原告段某的儿子送来锦旗,表达了对阳春法庭干警上门化解纠纷便民举措的赞赏和感谢。

阳春法庭始终秉持着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深入贯彻“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拓宽调解方式和渠道,不断探索和人民调解力量联动的方式、方法,力求化解双方矛盾,用心用情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在今后的工作中,阳春法庭将继续坚持把调解工作融入审判活动全过程,常态化进行上门调解、在线庭审等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王旭    

文章出处:依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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