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依安县人民法院廉政告知书
发布时间:2012-02-20 15:41:17
黑龙江省依安县人民法院 廉政告知书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现将人民法院有关廉政规定向你告知如下:1、人民法院受理的所有案件,均按法定程序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案件证据和事实依法裁判,由合议庭或者审判委员会决定,法官个人没有决定权。2、法官不允许与当事人及代理律师私下接触,不得办人情案和金钱案。请当事人不要找人说情或者给法官送礼行贿。3、人民法院规定法官非职责不得过问案件。请当事人也不要请托法院非办案人员过问案件。4、代理或者辩护依照法律规定,不要进行风险代理或者辩护,请当事人注意风险。5、当事人如果对案件不服可以提起上诉或者申诉,对法官有意见或者法官有违纪问题可以向本院领导反映或者投诉,不要走信访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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