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心”贯于行 “彩礼”终返还
发布时间:2013-10-25 08:22:16
近日,依安法院新兴法庭审结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在办案法官热心、细心、耐心的调解下,被告终于返还了彩礼款。 2013年2月,张某与王某经人介绍订婚,并当场给女方王某及其母彩礼款10000元。在之后的接触过程中,两人因性格不和分手,但在彩礼款返还问题上双方产生分歧,于是张某将王某及其母告至法庭。 办案法官热心接待了张某,细心听取当事人陈述后,先后两次到女方家中耐心进行释理说法、答疑解惑,最终说服女方同意返还部分彩礼款。当张某回家取钱时却遭到其母亲的强烈反对。于是办案法官再次来到女方家中,任其母发泄心中不满,待其母情绪稳定后,又耐心从法律、亲情角度反复说明彩礼款的性质及应返原由,劝导其母不要因一时之愤而不顾法律,王某母亲最终理解并当场给付了彩礼款。
(陈丽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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