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依安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因房屋漏水引起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民一庭李兴竹法官通过勘验现场、释法明理等方法,灵活化解了当事人的矛盾。 原告乔某某与被告王某某系楼上楼下的邻居,原告于2022年2月26日发现其卫生间顶部发生漏水现象,逐渐浸洇至客厅、卧室棚顶,造成棚顶发霉、起皮、部分墙皮开始脱落。发现漏水后原告多次与楼上住户王某某协商赔偿事宜未果。原告无奈只好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房屋维修金共计5000元,并提出了鉴定申请。
该案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当事人系邻里关系,促成双方和解是最佳选择,便决定着重采取调解方式化解矛盾。首先承办法官前往原告乔某某家中对房屋进行实地勘验,到场了解房屋受损状况及原因,找到关键要害。进而承办法官详细了解了双方未能达成赔偿协议的矛盾争议点,根据争议焦点,耐心为双方当事人理清法律关系,并告知后续所要承担的诉讼成本,告知当事人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并需对房屋漏水原因及漏水造成的损失进行司法鉴定,这样会增加不必要的时间、资金成本。但由于双方争执不下,未能达成统一意见,第一次协商以失败告终。
在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承办法官决定通过鉴定方式确定漏水原因。确定鉴定机构后,承办法官又再次跟随鉴定人员到乔某某家中进行现场勘验,初步排查分析可能是楼上卫生间水管有漏点,鉴定人员要求对被告卫生间地面凿开查找漏水点,但是被告家人不同意,因此鉴定机构未能查明原因,第一次鉴定以失败告终。
经过第一次鉴定无果后,原告又要求对房屋维修费用进行司法鉴定。再次征求被告进行司法鉴定意见时,被告王某某告知已将家中通往卫生间的自来水管改为“明管”,等待一段时间观察楼下是否继续漏水。在鉴定机构到来的前一天,承办法官再次通知双方当事人来到法院,从鉴定费用、邻里关系等方面为双方当事人细心剖析利害关系,劝导双方权衡利弊、相互让步。终于,在承办法官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协议:由被告王某某一次性赔偿原告各项损失6800元,卫生间恢复原状。被告当庭给付赔偿款。至此,该案顺利化解,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重归于好。
依安县人民法院秉承为民服务宗旨理念,坚持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导向,在实际审判工作中充分考虑到当事人情况,迅速找准案件突破口,灵活化解矛盾纠纷。今年以来,依安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已化解多起邻里之间因漏水等原因产生的纠纷,以最小的成本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最大化,切实把为民服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