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错了,我非常后悔,我当时是抱着侥幸的心理,因为多年来一直在这条道路上行驶,以为超一点速没什么大不了的,这次事件让我知道了超速驾驶造成交通事故也是要负刑事责任的,我一定吸取教训,我保证再也不超速驾驶了!”司机刘某某在法庭上做了最后陈述。
近日,依安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因超速驾驶的危险驾驶案件。在人们心中一般认为只有酒后驾驶机动车才是触犯了刑法才构成危险驾驶罪,但其实不然,超速驾驶也要负刑事责任。
2021年8月27日7时许,被告人刘某某驾驶大型普通客车行驶在限速为30km/h的乡村公路上,此时刘某某的车速为76km/h,因车速过快,刘某某没有及时发现正在过横道的羊群和放羊人,在发现前方险情时刘某某为躲避羊群及放羊人遂向右打方向盘,致使其驾驶的车辆驶入右侧沟内,造成车内乘客张某某轻伤二级,其余11名乘客不同程度受伤的交通事故。被告人刘某某在道路上超速驾驶机动车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故判决:刘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两个月零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超速驾驶不仅仅是单纯的违法行为,使驾驶员面临行政处罚,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还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搭乘人也要有足够的安全意识,搭乘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尽可能尽到谨慎注意义务,避免不必要的伤亡。
再次提醒: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每个公民都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