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用脚步笃行法治初心,用奉献点燃为民情怀。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依安法院党委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及上级法院的各项党建工作部署,以市法院提出的“一院一品”创建工作为突破口,树立“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争一流”的工作思路,坚持党建引领,全面推进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实现党建和业务“双提升”。我院以“初心•依燃”为党建品牌主题,创建下沉司法资源,优化司法服务,提升审判能力,融入基层治理,创新打造集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结对共建、诉调对接、诉源治理等功能于一体的党建服务平台,通过“文化建设+政治引领”“多措并举+精准扶持”“专业化建设+数智赋能”“源头预防+高效解纷”“志愿服务+司法宣传”“党建引领+结对共建”“发挥职能+民生保护”,保证诉源治理争全省前列,实现人民法院高质量发展与助力乡村振兴齐头共进。

近日,一位“特殊”的当事人走进了依安县人民法院阳春法庭,将一面写着“维护公平正义、明辨是非曲直”的锦旗送到迟鹏达法官的手中,表达他们对法官一丝不苟,秉公办案的工作态度的赞扬与感谢!
原告胡某在2015年12月1日借款给被告依安某合作社5万元,双方约定利息为1分,同时被告给原告出具了一张借据,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索要,被告均以各种理由为借口至今未能给付。为此,原告诉讼至法院,请求援助。案件受理后,迟鹏达多方了解情况,得知原告胡某是一位聋哑人,此种情况给审判增加了一定的难度,同时也激起了迟鹏达的怜悯心,原告胡某法律知识薄弱,对于案件审判流程知之甚少,迟鹏达考虑到该案的典型性与特殊性,本着司法为民的初心,为百姓谋利的宗旨,与原告耐心沟通,不厌其烦的讲解法律知识,分析案件原委,原告在迟鹏达的帮助下做了委托公正,并找到了自己的侄子作为诉讼代理人,后开庭审判,一审判决后被告表示不服该判决结果,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经中院审理维持原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迟鹏达法官常说“服务群众、保障权益”是工作的核心,“创新法律服务方式、增强法律服务能力”是工作的指导方向,“为群众办实事、践行司法为民”是工作的宗旨。
当事人胡某送来锦旗表达谢意,不仅承载着对法律工作的认可,也为今后法律工作人员带来了积极动力。阳春法庭将一如既往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高标准、高质量服务每一位当事人,竭尽所能让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体验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