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用脚步笃行法治初心,用奉献点燃为民情怀。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依安法院党委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及上级法院的各项党建工作部署,以市法院提出的“一院一品”创建工作为突破口,树立“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争一流”的工作思路,坚持党建引领,全面推进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实现党建和业务“双提升”。我院以“初心•依燃”为党建品牌主题,创建下沉司法资源,优化司法服务,提升审判能力,融入基层治理,创新打造集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结对共建、诉调对接、诉源治理等功能于一体的党建服务平台,通过“文化建设+政治引领”“多措并举+精准扶持”“专业化建设+数智赋能”“源头预防+高效解纷”“志愿服务+司法宣传”“党建引领+结对共建”“发挥职能+民生保护”,保证诉源治理争全省前列,实现人民法院高质量发展与助力乡村振兴齐头共进。
购买的房屋还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原房主就去世了,购房者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应该怎么办?近日,依安县人民法院速裁团队受理了一起复杂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在主审法官宋亚男的耐心劝说下同意达成调解协议,至此这起涉及房屋买卖、法定继承等多重法律关系的复杂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2019年,胡某与王某达成口头买卖协议,胡某购买了王某所有的房屋并支付了全部价款,王某将案涉房屋及房产证交付给胡某,双方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胡某自2019年至今,一直在该房屋居住,2023年胡某想要办理过户手续时却遇到了难题,王某于2022年因病已去世,由于王某的父母、配偶早已过世,胡某经多方联系找到了王某的六名子女,但因事情发生已过数年,且六名子女大多不在本地,均表示难以配合胡某过户。胡某无奈将其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房屋归属并且需要王某的六名子女协助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宋亚男在理清基本案情后,逐一对六名被告进行了劝解,并从法律角度对当事人释法明理。经过法官的耐心劝解,六名被告明确表示对其母王某与胡某之间的房屋买卖没有任何异议,同时也愿意配合原告胡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但由于其中四名被告均不在本地,且因自身原因短时间内无法返回,故委托六名子女中的大哥唐某全权办理此事。最终,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合意,案结事了。
近年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不断增多,其中多数案件的案由都是因为房屋买卖双方不及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等想过户时,不是已经找不到出卖人,就是出卖人出于种种原因不同意配合过户。法官在此温馨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房屋买卖合同的双方在全面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后,一定要及时到不动产中心办理不动产物权的变更登记,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