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枫桥式法庭”建设,促进新时代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深入践行“四所一庭一中心”联调机制,近日,依安县人民法院红星法庭开展“人民调解为人民”活动,将法庭认为能够调解的案件集中进行人民调解,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最前面。

2023年4月12日,红星法庭受理了这样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刘某与翟某曾经系男女朋友关系,两人分居两地,刘某为和翟某在一起生活,便以到翟某住所地办理工作为由向翟某借款230000元。两人分手后,刘某也没能将钱款还给翟某,翟某便诉至法院,要求刘某偿还借款230000元。红星法庭庭长李丽娜在了解到案情后,认为该起案件能够进行调解,便将双方当事人约至法庭进行商量,同时也是邀请人民陪审员张莹、人民调解员臧鹏帮忙一同进行调解。起初双方因为感情问题还存在矛盾,要么沉默不言,要么言语激烈,发生争吵,调解一时陷入瓶颈,翟某更是称“调解没有法律效力,坚决要求法院进行判决!”随后经过法官的劝说,向其告知无论调解还是判决都具备相同的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终于同意了调解方案,结果又因为诉讼费由谁负担起了争执,此时人民陪审员张莹、调解员臧鹏向双方解释到人民调解程序不收取任何费用,翟某和刘某在听到这个消息后也是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刘某更是称“还有这样的好事?”最后,刘某当庭给付170000元欠款给翟某,翟某也是放弃了其他的请求,案件圆满调解完成。
人民调解程序能够有效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安定团结,大力发展人民调解,是完善国家和社会治理体系的体现。人民调解帮助当事人节省大量的时间成本,无需立案、开庭、执行两头跑,更是为当事人解决了诉讼费的花销。对于人民调解来说,“枫桥经验”尤为宝贵,“四所一庭一中心”机制更是起到如虎添翼的作用,在日后的工作中,红星法庭将继续着力推进人民调解文化建设,通过高效、灵活、便捷的方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