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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争”晋先 “强院”为民行丨跨越千里 解决纠纷

发布时间:2023-05-19 17:36:39


  近日,依安法院受理了一起离婚案件。由于被告因犯罪被羁押于外地,为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主审法官及工作人员跨越千里前往被告所在地进行开庭,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对争议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最终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案情回顾: 

  刘某与徐某于2008年相识,次年结婚并生育一子。2017年,徐某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处十三年有期徒刑。2023年刘某向依安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婚生长子徐小某由原告方抚养,被告每月给付抚养费。 

审理过程: 

  主审法官宋亚男在受理案件后,了解到被告由于正在服刑,无法到庭参加庭审。为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宋亚男当即决定带着卷宗和设备前往被告所在监狱开庭。在经过十几个小时的长途跋涉,干警们顺利来到了被告所在监狱,在监狱警方的协助下,开庭准备工作一切就绪。 庭审中,办案法官充分了解了被告的意见,由于被告长期处于羁押状态,情绪波动较大,法官遂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根据法律法规对双方的目前的情况进行分析,对被告提出的问题进行详细耐心的解答。在长达一个小时的耐心劝解下,被告表示同意离婚。最终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案件以调解离婚结案。 

结语: 

  在今后的工作中依安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司法职能,聚力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用心用情用力传递司法温度。

责任编辑:郝焱    

文章出处:依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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