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脚步笃行法治初心,用奉献点燃为民情怀。依安法院党员干警,将党建触角延伸到助力乡村第一线。近日,依安县人民法院依龙法庭收到了当事人刘某某的一纸诉状,刘某某向庭长说道“刘庭长,我家的两只羊已经在秦某某家掺群半个月了,我多次找到秦某某他们均不管我,派出所也出警了但未能解决,只能求助你们了......”,法庭干警前往当事人家中开展调解工作。
饲养人刘某某在三兴镇某村养殖了500余只羊。某日,在放羊过程中,由于羊群数量较多,刘某某一时没顾得过来,与秦某某散养的羊群90余只羊相互掺群了,正值秦某某在忙于农活未在现场管理羊只,刘某某只得自己先将羊群分开,由于自己的羊只数量较多,将羊群赶回家数日才发现少了两只羊,急忙赶往秦某某家寻找并报了警,但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这才与秦某某家产生了纠纷。
依龙法庭庭长刘佳了解案情后,立刻同调解员驱车二十多公里来到依龙镇某村。经了解得知:秦某某家90只羊一直是散养,是案发多日后才得知和刘某某家羊掺群导致刘某某家羊少了两只,由于自己家羊只总数一直对的上,所以并没有发现羊只有变化。秦某某家两只羊和刘某某家羊的喷漆颜色和位置又极为相似,这才导致了两家发生了争执......
法庭工作人员还未走近当事人秦某某家,就听见了羊儿“咩咩”的叫声,循声望去,只见刘某某与秦某某母亲站在院墙外大声吵嚷着,双方相互对峙,受到惊吓的羊儿此刻不停歇的叫唤声,似乎无形间给调解增加了难度。
秦某某母亲气愤的说“你家羊丢了,跟我们有什么关系,你再上我家来找羊我和你没完......”
看见这种情形,法庭调解员当即采取了“背靠背”的调解方式,鉴于本起纠纷涉案标的额不大,经过现场的勘查和充分了解情况后,调解人员本着“以礼而治”的初衷,从羊群掺群的时间、双方羊只管理人的管理责任、村间邻里关系等方面对两位当事人进行调解劝说,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讲解本案所涉及到的法律规定及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
经过调解工作人员耐心、细致、专业的疏导教育和于情于理的深度剖析下,双方当事人消除分歧,就自己的错误行为表示道歉并握手言和,刘某某也主动撤回起诉。
之后,刘佳又不失时机地为双方当事人及在场人员送上了一堂法治课,就《民法典》中侵权责任编的法律法规知识进行宣讲,以案释法,通俗易懂,获得了现场聆听者的认可。
至此,一起关于财产损害赔偿的纠纷案件经调解得以化解,但法庭党员干警意识到随着养殖户的增加,之后还会有更多类似这样的养殖户之间的矛盾发生的,为了维护辖区内的社会和谐稳定,针对此类现象必须要联系相关部门尽快制定出一套合理的方案措施。要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为维护辖区社会的和谐稳定发挥出“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切实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