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老百姓安身立命的根本,因此事关土地纠纷的事无小事。
近日,一位身材消瘦、满脸愁容的高个男子来到新兴法庭,想要起诉。新兴法庭庭长陈严接待了他,在听完他的陈述以及翻阅提交的材料后,陈严对该事情有了大概了解。原来,男子姓宫,是承包土地搞种植的农户。2022年的时候,他与同村村民王某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王某将自家1.4亩土地承包给宫某种植,期限为三年,承包费一年一交,同时双方还约定了“在承包期内,甲方不可以随意变更承包价格”。2023年的时候,土地价格上涨,王某要求将土地承包费上调,但宫某认为应按照合同价格履行,双方就此事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王某就不让宫某种地。现在已经到了春耕时节,王某不让宫某种地的行为令宫某很头疼,无奈之下来到法院,请求法院协调此事。
陈严依照法定程序给王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确定了开庭时间。庭审中,王某同意继续履行合同,但要求宫某为其上调土地承包费。而宫某并不同意该意见,因为双方签订了合同,而且在同等条件下,他还承包了好多农民的土地,如果给王某上调土地价格,其余农户也会来找他要求上调。双方就此产生争议,陈严最后以判决的方式结束了双方的纠纷。
宫某和王某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该合同合法有效,双方都应遵守合同约定。为弘扬契约精神,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判决双方继续履行合同,对王某要求调价的主张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