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依安县人民法院新兴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农产品买卖合同纠纷案,在审判员的悉心调解下,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不仅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较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缓解了被告种植的经营困难,维护当地农业健康发展。

2019年至2022年期间,被告吴某在原告依安某农资公司处多次购买农药,共计141581元。因被告多次在原告处购买农药,系多年的客户,为维系好客户的关系,在未支付货款情况下,则为其提供了相应的农药,待被告卖瓜后将支付货款。经原告多次催促,被告支付了货款55000元,仍欠货款共计86581元。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诉至法院。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通过与原被告沟通,了解被告不向原告给付农产品货款的原因、双方诉求等情况后,为使双方今后能保持友好合作关系,开庭审理前,审判员先行组织双方调解。被告因忙于农事不能到庭调解,于是审判员决定采用线上视频的方式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审判员耐心细致地向双方释法明理,进一步引导原被告换位思考、互谅互让,今后仍可以保持友好合作关系。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同意被告分期支付剩余农产品货款直至付清。
该案的成功调解,是新兴法庭强化诉源治理意识,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的具体实践。下一步,新兴法庭将持续坚持为群众办实事,为辖区农业经济更好发展保驾护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